有理??無理??


很多事情都是遵循道理


最近碰到一個問題,就是一個報到的新生


6/9報到,但他在6/12提出,他6/15要去"教召"


請問??這公假??是給還是不給呢??


為難??真的為難??


 


如果按勞基法來說,當然是要給,因為規定咩!


但是給了,又很不平衡,因為他才來不到一個禮拜


都還是試用期??幹麻給他這五天的公假呢??


是給全薪的假喔!


 


難!


真難!


於是露比就去問了主管


瞧!



果真是"薑還是老的辣"


我們主管就說啦!


站在人事的立場喔


請現場的組長領班去觀察這個人


如果這個人,表現不錯的話,


那麼,就讓他請那五天的公假


因為勞基法規定咩


如果,那個人表現不好,


那麼,就讓他提前離開,


這樣就沒有所謂的請不請假??


 


但是



問題來了,另外一個同事就說了


這樣很不負責任吧!


把問題丟給現場去思考


這應該是人事主管去與這位員工談吧!


 



是怎麼樣的解決方案??


是給薪??


還是不給薪??


還是給一半??



 


唉!當人事真的是兩難!


給與不給都是個麻煩


烏龍的事情一大堆


不平衡的事情一籮筐


 



 


你們說~~說說看哪一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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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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