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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台電來簽完協議書,確認我只要賠償5500元就好


簽完之後我有種後悔的衝動


原因是….他給我看的範本,居然賠了19000


雖然不知道對方是因為什麼原因賠償


但總覺得自已賠的太少了


也許是因為自己一開始並沒有那麼貪心


所以後座的那塊置物板沒有要台電賠


那塊板子原廠說,要1630元含工資


但又想說自己的車已經是七年車了


賠了好像也沒有那個意義


但簽完之後,我有點後悔


但同事說『有賠總比沒有賠好,我上次車被偷,被破壞,一萬元都沒有人賠


朋友說『唉唷!吃虧就是占便宜,沒關係啦


朋友又說『有很多便宜,是可以視而不見的』


男友說『反正你那車沒拖久就報廢啦』


……』挖哩ㄟ無言


我原本以為男友會罵我,結果他說『算啦!罵也沒用,只能用另外一個角度想囉』


『好吧!』其實我也只是想聽安慰的話


現在,已經來不及了也是無法改變什麼


就希望,台電能盡快呈簽過,快點賠我錢


那後座板子,就算了就做一次濫好人吧!


不然還能怎麼樣哩!總不能一直鬱卒


大家叫我去樂透,結果只沒中,也表示我命該如此


也許就算我停到別的地方,我還是會被砸


也許吧!……


我真的算幸運了,至少有人賠那後檔玻璃……


心中總算安慰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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